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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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elle, Inc.(以下简称“甲方”)作为甲方在其所运营之 “Janguage” 网站提供在线日语学习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针对申请希望者以及使用者(以下简称“乙方”),制定了有关使用本服务的使用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乙方在使用本服务时,视为已同意本规约以及甲方另行制定之隐私政策的规定

第1条(本规约的适用范围)

1.本规约的适用范围除甲方的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外,也包括甲方通过其所提供之应用软件、电子邮件等媒介向乙方发送的信息。

2.甲、乙双方除本规约外另有约定(以下简称“个别合同”)时,优先遵照个别合同中的规定。

第2条(本服务的注册)

1.乙方应按照甲方所定之方法注册本服务。乙方注册本服务,即视为乙方已同意并遵守下述事项。

(1)安装甲方所推荐之版本的Skype(乙方使用Skype时)

(2)乙方的网络环境可无障碍地使用本服务

(3)若乙方为未成年人,必须活动监护人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所定之支付方式,并根据步骤支付使用费用

(5)乙方应向讲师公开乙方所注册之Skype用户名等上课所需之信息

2.在乙方收到甲方写有承诺的电子邮件通知后,视为完成本服务注册成功。但是,在甲方确认收到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前,暂时限制乙方使用本服务。

3.乙方若有下述事项中所提到的行为,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注册申请。即使乙方已完成注册,甲方亦有权取消乙方的注册。

(1)甲方判断乙方注册之信息并不存在或有不存在的可能性

(2)乙方注册多个账户

(3)乙方在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虚构、笔误或存在漏写现象

(4)过去曾被甲方取消过注册

(5)注册时,乙方所指定之信用卡或其他支付方式并不存在或无法正常使用

(6)甲方判定的其他不合理行为

第3条(注册信息的使用)

1.甲方仅以提供本服务为目的而使用乙方的注册信息。

2.未经乙方事先允许,甲方不会向第三方公开乙方的账户。但是,以下场合除外。

(1)基于法律法规等要求公开的场合

(2)公务机关要求公开的场合

(3)以提供本服务为目的,将一部分服务内容委托给第三方的场合

3.乙方应严格管理其注册时所填写之信息。当登陆时所输入之信息与注册时之信息一致时,甲方视为乙方本人在使用本服务。

4.由乙方造成的注册信息遗忘、消失以及由于乙方管理不彻底所产生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关于甲方如何使用注册信息,本规约中未规定的内容遵照甲方的隐私政策

第4条(注册信息的变更)

若乙方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在本网站对该注册信息进行更改。由于乙方怠于变更注册信息所产生的乙方损失以及其他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条(禁止行为)

1.乙方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作出以下所规定之行为以及可能导致与之相同结果的行为。

(1)将使用本服务的权利让渡、买卖于他人;交于他人使用;名义变更;设定质权或担保

(2)侵害甲方的名誉、信用、著作权、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肖像权以及隐私

(3)违法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妨害本服务使用的行为

(5)将本服务用于营业行为、带有营业目的的行为,以及为实施以上两种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行为

(6)诱导或助长本服务的其他使用者、讲师参与违法的行为

(7)给本服务的其他使用者、讲师带来经济上或精神上的损失或其他不利的行为

(8)犯罪行为以及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行为

(9)故意找讲师麻烦等不良行为,妨碍上课正常进行的骚扰行为。关于骚扰行为的认定,由甲方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认定

(10)向讲师打探甲方不进行一般公开的机密信息之行为

(11)对本服务使用情况进行录像,并向第三方公开的行为

(12)劝诱讲师参加宗教、政治结社、传销等之行为

(13)包括发送、接收电子邮件在内,无论在线或线下,乙方及其代理人私下接触讲师的行为

(14)劝诱讲师加入与本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服务、企业之行为

(15)对甲方或讲师进行言语上攻击、胁迫、猥亵、歧视以及妨碍业务进行的行为

(16)一个账户共享给多人使用的行为

(17)一人注册多个账户的行为

(18)甲方判定的其他不合理行为

2.若乙方存在前项所规定之行为,甲方除有权取消乙方的注册外,亦有权就乙方所造成之损失提出损害赔偿以及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第6条(服务规定)

1.参与课程所需的电脑、网络环境、Skype/Zoom、耳机、摄像头(任意)等设备,由乙方自己准备。

2.积分是用于代表用户可以预约、参与课程之权利的凭证,该凭证非纸质发行,由本网站对用户持有的积分数量以及有效期进行管理。1次课程需要的积分数,由甲方另行规定。

3.乙方在用以下任意方式支付甲方另行规定之积分费用后,将获得甲方给付的积分。乙方使用甲方所给付之积分的行为视为向甲方支付课程费用。乙方需承担与使用费用相关的消费税及其他附加税。

(1)信用卡支付

(2)Paypal支付

(3)银行汇款支付

4.乙方选择银行汇款支付时,需先完成本网站的银行汇款申请手续(以下简称“申请银行汇款”),随后甲方给乙方发送邮件,乙方根据邮件中所记载的收款人账号、金额,在申请银行汇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汇款期限”)及时向甲方银行账户汇款。汇款期限后,甲方确认汇款已入账时,若以确认之日的积分费用为基准发现金额不足时,乙方应遵循甲方的指示,向甲方的银行账户汇款以补足差额。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任何不利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一旦乙方向本公司支付使用费用后,无论理由如何,本公司均不退还。

6.关于课程,1节课平均为25分钟。关于课程的时间,如何特殊规定,任何场合都不得变更或中断。

7.乙方在预约之课程开始前的24小时前取消预约时,预约时使用的积分将返还至乙方账户。课程开始前的24小时内取消时,积分将不再返还。

8.乙方已经同意由于讲师的原因(如讲师的通讯机器故障、讲师身体不适等)造成的甲方或讲师取消课程时,甲方另行发行积分调整票。

9.课程开始后,由于讲师的原因造成课程中断超过5分钟以上时,乙方可通过咨询表就此事与甲方联系。甲方与讲师确认后并认定该事实成立时,将另行发行积分调整票。事实成立的认定由甲方进行判断。

10.课程预定时间开始后经过10分钟,无论乙方是否回应甲方或讲师的问题,只要乙方无法开始参与课程,甲方均视为乙方缺席,并当场终止该课程。

11.课程预约截至课程开始前10分钟。

12.乙方在本网站的预约状况中查到该预约已反映之时视为课程预约完成。

13.无论理由如何,甲方都不会对乙方的缺席进行补课或补偿。

14.甲方仅以乙方注册本服务时所使用的Skype用户名为标准,由于乙方使用非注册时填写的Skype用户名或乙方因错误填写注册Skype用户名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上课或其他损失,甲方不会进行补课或补偿。(乙方使用Skype时)

15.如确有必要,甲方有权将与本服务相关的业务全部或部分外包给第三方。

16.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甲方可能会收看、收听其所提供之服务,或保存数据(以下简称“收听等”)。乙方已事先知晓并同意其参与的课程存在被收听等之可能性。

17.关于积分的有效期限,信用卡支付的积分为:通过本网站支付完成之日起180天内;PayPal支付的积分为:通过本网站使用PayPal支付之日起180天内;银行汇款支付的积分为:甲方确认汇款到账之日起180天内。本条8款、9款中,甲方发行的积分调整票的有效期限为:原有的积分有效期限+30天内。积分按照有效期限到期顺序依次使用。乙方注册被取消时,积分在注册取消时间点立即失效。

18.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以宣传本服务或做广告为目的,在本网站刊载乙方对本服务、课程所作出的评价。

19.由于乙方注册电子邮箱的不完备、笔误、设置邮箱拒绝接收、怠于变更邮件接收设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接收甲方电子邮件时,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针对乙方多次无故缺席的行为,甲方可对乙方提出改善指示等。

21.在甲方事先通知的系统维护时间带内,乙方因此而无法访问本网站所造成的不利、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乙方有权每月获取1节甲方另行规定的志愿者教师的免费课程。如果需要在相同月内获取志愿者教师2次以上的课程,需使用甲方另行规定的积分。

23.有关志愿者教师课程的次数、频率,甲方对乙方不承担保证义务。如果发生乙方无法获取志愿者教师课程的情况,无论理由如何,甲方都无需对乙方进行补课或补偿。

24.因志愿者教师的原因而取消免费课程的情况,如果该课程日期相同月份有可以选择的志愿者教师课程,乙方可以在相同月份内获取1次志愿者教师的免费课程。如果因教师方的通信器材问题等导致无法授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情况后,如果甲方确认日期在相同月份内,该课程日期相同月份有可以选择的志愿者教师课程,乙方可以在相同月份内获取1次志愿者教师的免费课程

25.乙方使用Zoom上课时,Zoom的乙方会显示本服务中注册的乙方姓名。如果显示的姓名不是本服务中注册的乙方姓名时,乙方将无法参加课程,且甲方不会对乙方进行补课或补偿等。

第7条(退会)

1.乙方在本网站登陆后,可通过咨询表提出退会申请。甲方向乙方发送退会申请回执电子邮件的时间点,视为乙方完成退会手续。此外,若自乙方最后一次听讲课程起2年内未参与任何课程,即使乙方不申请退会也视为乙方退会。

2.乙方自完成退会起,视为丧失有关本服务的一切权利,乙方无权对甲方提起任何请求。

3.乙方在利用本服务时,由于自身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时,即使已经完成退会,乙方仍需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第8条(本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1.甲方可事先通过本网站公告或向指定邮箱地址发布通知的方式,变更本服务的内容、中断或终止提供本服务。此外,如因Skype/Zoom故障、国内外政治形势与自然灾害、提供服务器的障碍等其他出于无奈的事由导致难以提供本服务时,甲方可在无预告的情况下中断本服务。

2.由于本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造成乙方或第三方遭受不利、损失,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信息发布)

甲方有权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乙方发送通知、广告、问卷等,进行信息发布。

第10条(Skype/Zoom的使用)

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基于Skype/Zoom所提供之服务的基础上。乙方在使用Skype/Zoom时,同意以下内容。

(1)遵守Skype/Zoom所制定的各项规约、指南

(2)在使用本服务前,自行下载、安装Skype,并确认Skype功能是否正常(乙方使用Skype时)

(3)关于Skype/Zoom的下载、安装、设置、使用等等,乙方自担责任与费用

(4)课程开始后,Skype/Zoom的功能出现故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通过Skype/Zoom的聊天功能等接受讲师发送的文件或打开本网站以外的URL,乙方自担责任

(6)甲方对于有关Skype/Zoom所提供之服务的咨商、咨询等不承担任何义务。

(7)安装甲方所推荐之版本的Skype/Zoom

(8)本服务仅可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Skype用户名,由于乙方使用非注册时填写的Skype用户名,造成乙方不能上课或其他损失,甲方不会进行补课或补偿。(乙方使用Skype时)

第11条(损害赔偿责任)

1.乙方违反本规约时,按照乙方的责任与费用对损失进行赔偿。

2. 在任何情形下,乙方基于本服务的不完善、瑕疵对甲方提起的损害赔偿的限额,以该损失发生当月乙方向甲方支付之使用费用的额度为上限。

第12条(著作权以及所有权)

1.与本服务相关的商标、LOGO标志、描述、内容等,其著作权、所有权全部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事先明示许可,乙方不得使用上述商标等,亦不得转载至杂志或其他网站,更不得变更、复制、向第三方发布。

2.乙方违反前项规定时,甲方有权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的规定,对乙方采取措施(如警告、起诉、损害赔偿请求、停止侵害请求、名誉恢复措施等请求)。

第13条(免责事项)

由于以下各条款所定事由或其关联事由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已事先同意甲方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使用本服务时,由于以下事由造成未能满足乙方需求之情形

①乙方未能预约其所希望的特定讲师的课程时

②乙方未能在其所希望的特定时间带预约或使用本服务时

(2)有关本服务的学习效果、有效性、准确性、真实性等

(3)甲方介绍、推荐的与本服务关联之其他公司的服务、教材等的效果、有效性、安全性以及准确性

(4)乙方在非甲方所推荐之使用环境中使用本服务引起的损失时

(5)由于Skype/Zoom或甲方合作企业提供的服务故障、障碍等原因造成本服务无法使用时

(6)根据本规约第10条5款,乙方自担责任接收并打开文件,并因此感染病毒所造成的损失时

(7)因乙方过失导致密码丢失或无法使用的原因,造成无法使用本服务时

(8)乙方连接并使用本服务中跳转至非甲方之第三方运营网站的内容时

(9)乙方与讲师之间,因与课程无关的事由所产生的纠纷

第14条(本服务的时间表示)

在本服务中,课程时间、积分有効期限、各种费用支付时间、各种申请截止日期等时间,全部以日本时间(GMT+9:00)为准。

第15条(本规约的变更)

甲方可在事先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随时修改本规约。本规约修改后,自刊载在本公司所规定之网站上时,本服务立即适用修改后的本规约。乙方事先已同意修改后本规约的规定。

第16条(语言)

1.乙方在向甲方咨询、提问时选择使用日语或英语。乙方事先已同意若由于乙方使用日语或英语以外的语言进行咨询、提问而无法获得甲方的回答时,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2.本规约由日语以及日语以外的语言制作,若日语制作的本规约与其他语言制作的本规约在内容上有任何差异,以日语制作的本规约之内容为准,乙方已事先知晓并同意上述规定。

第17条(准据法以及专属性协议管辖)

本规约以日本国法律作为准据法进行解释。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服务或本规约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由作为一审专属管辖法院的东京地方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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